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废止《海北州招商引资激励措施》的通知
各县人民政府、青海湖农场,州政府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,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规范招商引资行为,推动区域经济健康、有序、高质量发展,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,废止《海北州招商引资激励措施》(北政办〔2022〕103号)。
2025年9月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